大马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丹斯里玛目阿当指出,该委员会是援引1993年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第33(1)条文,对哈山采取上述纪律行动。
“我们在会议上同意和决定把原属卫生部Gred UtamaTurus II级别官员的哈山,降到一个较低的级别。”
玛目阿当今日在文告指出,委员会也同意及决定把涉及与哈山幽会的卫生部女官员旺莎丽花(GredU41护士)降薪三级,连续12个月。
公共服务委员会在11月26日,根据1993年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第28(6)及第45条文,讨论了哈山被令停职的课题,并同意从11月14日起,哈山停职接受调查的决定,以在今日的会议决定其纪律处分。
56岁的哈山与35岁的旺莎丽花是于11月14日凌晨被发现在布尔曼布城大酒店的一间房内幽会,同一天被控上伊斯兰高庭,他们皆承认有罪,分别被判罚款3000令吉和2900令吉或3个月监禁。
两人表示忏悔
法官是在考量到两人都是初犯,同时也对有关行为深感忏悔,而且两人有意结婚,而作出相关裁决。
哈山在1997年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刑事法第27(a)条文被控,而旺莎丽花则在同一法令的第27(b)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3000令吉或不超过2年监禁。
根据调查,哈山是一名鳏夫,而旺莎丽花则依然是其丈夫的合法配偶,惟她在法庭上表示,目前正在办理离婚手续。
哈山在求情时表示承认错误,他已从错误中受到教训,并将负起责任,而他也表示忏悔。
11月17日,卫生部在哈山与女官员因幽会被判后,该部宣布暂停哈山职务,并暂由该部副总监(医药)拿督诺希山代摄,直至公共服务委员会作出最新决定为止。
当时该部依据1993年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P.U(A)395/1993,就此事准备相关文件予负责公务员纪律事务的公共服务委员会,以让该委员会向涉案官员采取纪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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