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促请加影、布城及吉隆坡法庭撤销因自动执法系统罚单,被判有罪约400个驾驶者及车主的控罪,并要求针对有关案件重新开审。
“只有总检察署的主控官或代表,拥有权力向法庭提出提控,陆路交通局的官员并没有提控,这已经触犯了藐视法庭的罪刑。”
祖哈斯米是于今日在伊斯兰党总部召开记者会指出,根据1999年道路交通法令,陆路交通局官员没有权力在法庭内提出提控。
他指出,根据法庭的规定,理应该有总检察署检察司或由获得总检察署委托的代表提出提控行动。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