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提出的新证据包括沙巴保佛区国会议员拉京奥津的宣誓书,谢天福2005年至2006年在新加坡汇丰银行的户头结单,以及谢天福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的2家公司银行文件。
他指出,2004年前曾担任沙巴州副首席部长的拉京奥津在宣誓书中指出,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虽曾以“该笔款项是给沙巴巫统的政治献金而非州首长个人款项”为由不提控慕沙阿曼,但巫统最高理事会及巫统沙巴州联委会未有任何证据显示后者确实收到该笔款项。
他也说,谢天福在新加坡汇丰银行的银行户头结单则显示,在沙州经营木材业的Ever Fame Enterprises有限公司、Borion Enterprise有限公司以及Wayco Enterprise有限公司,都曾以“经营权抵押金”的名目向该户头汇入钜款。
“谢天福是中间人”
“根据1968年沙州森林法令及1969年沙州伐木执照条例,发放执照和收取营利都是州政府的权力,不涉及任何其他人士。这显示谢天福是特定人士的中间人,以负责收取沙巴州政府所发出的伐木经营权。”
他今日在公正党总部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拉菲兹表示,谢天福在英属维京群岛的Zenique Investment有限公司及Blisstop企业有人爆料指出,这2家公司在香港的UBS户头用途就和他在新加坡的汇丰银行户头一样,都被用以输送款项。
他说,在本月12日至13日前往香港的5人团成员为士拉央区国会议员梁自坚、八打灵南区国会议员许来贤、霹雳州迪遮区州议员郑立慷、人民公正党兵南邦区部主席德惹雷京及拉菲兹本身。
他也说,“若大马执法当局持续保持沉默并拒绝采取行动,这些证据将继续被传播出去,这将削弱人民对反贪污委员会及总检察署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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