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联盟发言人拉妮表示,这些被辞退的外劳将案件带上法庭的约6个月内不可工作,同时又需要缴付生活费和堂费等,该联盟认为此个政策必须修改。
这些没有合法身份的外劳在这段期间,极大可能无人维护,而被遣送回国,或留在大马非法工作。
该联盟提出的7项建议包括让该名外劳有权在投诉进行期间找新工作、及时为进行投诉并找到新工作的外劳处理短期受雇工作准证(PLKS)。同时,依据法庭的审讯日期,准许该准证必须每3个月更新、取消PLKS的月费、投诉成功的外劳可继续在马工作至合约结束或至少案件完结后两年。
给败诉者时间回国
该联盟也建议,败诉者必须有合理的时间回到各自国家、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和更新相关的PLKS,以及严厉执行护照由外劳自行收取的条规。
此个联盟包含7各组织,即大马妇女力量组织(Tenaganita)、北部外劳及难民网络(JUMP)、废除亚洲现代奴隶联盟(CAMSA)、社会主义党(PSM)、大马人民之声(Suaram)、受压迫人民阵线(JERIT)和大马职工总会(MTUC)的代表。
也是社会主义党中委的拉妮今日带领约10人与人资部劳工政策组主任杰克等人进行约2句钟会谈后,向媒体发表谈话。
拉妮表示,外劳被辞退后必须申请新工作准证的事宜应该由人资部处理非内政部,惟杰克表示,此事攸关安全问题且是政策问题。
承诺提呈决策层
她补充,两造今日就此课题深入探讨,但给予这些涉及政策检讨,部门官员也坦言这不在他们权限范围内,但他们确保将会将此事提呈至决策者。
“他们表示会通知我们进展,而我们也会继续跟进,因这影响国内很多的外劳。”
该联盟在提呈部门的建议书中也提及,根据一项国会回答指出,在2007年至2012年间,外劳向人力资源局提出的雇主投诉中有55.68%是关于拖欠薪金问题,其次是停职补偿金(11.42%)、停职福利(5.48%)、超时工作薪金(3.21%)、年假薪金(1.64%)、公假薪金(1.45%)和周休工作薪金(1.29%)等。
他们认为,这已显示外劳在大马成为雇主违反劳工法令的受害者,但却未受到适当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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