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若系统果真面临问题而必须撤回控诉,政府也应该将之前已经缴付的罚款退还给国人。
根据日前陆路交通局副总监依斯迈的说法,全国已经有超过一万人缴交自动执法系统所发出的罚单,预计总罚款额达300万令吉。
此外,伊斯兰党的律师祖哈斯米也怀疑当局贸然撤销传票,可能与陆路交通局没有检控权力相关。
“自从我们在12月10日抗议这件事情后,现在也换成了来自总检察署的副检察司负责提控。”
他宣称,今日接到一名在布城法庭面控的车主讯息说,主控官今日照常提出控诉,但过后宣布因技术问题而要求撤案。
“这名车主告诉我,不管是今日被控,或是之前被控但在今天过堂的车主,一律撤回传票。”
吉隆坡推事庭昨天也以控方面对技术问题为由,裁决4名车主获得假释。
今日代表两位日前被控者到吉隆坡法庭的祖哈斯米也说,总检察署原应在今日进行文件交接,但对方今日却表示未凑集足够的文件而要求展延控诉长达一个月。
玛夫兹今日在伊党总部召开记者会时形容,这种上庭但没有足够文件的情况如同儿戏,酿成了一个笑话。
他不解为何该局,缺乏足够的官员来处理这些案件。他也将自动执法系统所引起的问题,归咎在交通部长拿督斯里江作汉的身上,表示因为后者的顽固才让问题僵持不下。
总检察署:先厘清法律及技术问题
总检察署宣布搁置自动执法系统(AES)下被控的案件,强调需要等到该局就一些法律及技术性问题有所厘清后再做宣布。
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发文告宣布,总检察署将会针对自动执法系统传票引起的法律及技术性问题一律进行深入研究,因此决定搁置所有法庭案件,直至问题获得解决。
重新探讨4传票案
总检察署是在今日发表两段简短的文告,强调当局将在未来对此课题有所定夺。
尽管案件获得搁置,但总检察署强调陆路交通局通过自动执法系统执法,所发出的传票都是有效。
总检察署表示,将重新探讨早前4宗撤销提控的传票案件;但若总检察署未来认为有需要,将会再次提控上庭。
文件有问题 展延一个月过堂
自动执法系统(AES)提控案今日首次过堂,总检察署副检察司瓦苏姬向推事要求展延过堂日期一个月,因为必须等待相关单位提供文件,吉隆坡交通庭推事择定明年1月18日过堂。
瓦苏姬今日在吉隆坡交通推事庭上表示,基于部分司法文件的问题,要求把案件过堂日期展延一个月,才重新过堂。
不过反对暗中抄牌运动法律顾问祖哈斯米却认为,这是基于司法程序上有误,陆路交通局至今尚未获得总检察署副检察司的批准信,以对AES违规者作出提控,所以才要求展延过堂日期。
“为什么突然才发现文件上的问题而要求展延过堂?只有总检察署的主控官或代表有权力在法庭提出提控,而在之前的案件上显然他们并没有权力这么做。”
祖哈斯米说,尽管目前陆路交通局执法组声称已获总检察署副检察司授权检控那些没有缴付自动执法系统罚款的驾驶者或车主,推事庭仍必须向相关违规者重新开出罚单,方可提出控告。
他续说,由于之前的违规者是在陆路交通局执法组并未获授权情况下被提控,这对他们是不公平的,理应归还相关数额于已缴付罚款的被控者。
8交通推事庭1月提控
询及接下来推事庭是否会传召未缴付罚款者,祖哈斯米透露,霹雳州打巴、和丰、仕林河、太平和雪隆区的布城、加影、雪邦及吉隆坡的8大交通推事庭将会于明年1月期间,传召多达3万余获传票者上庭面控。
祖哈斯米曾在本月10日指出,根据在法庭的观察,负责向法庭提出违反自动执法系统提控的官员,并非来自总检察署的代表,而是陆路交通局官员,质疑此举有违法理。
陆路交通局执法组主任嘉阿法莫哈末在隔天(12月11日)回应上述谈话,指该局已获得总检察署副检察司的批准信,授权给陆路交通局官员提控权,以检控那些没有缴交自动执法系统罚款的驾驶者或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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