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2名聆审此案的上诉庭法官为拿督阿扎哈和拿督阿斯雅。
法官兰里在读出裁决时指出,上诉庭不要干预关丹高庭法官行使的斟酌权,除非上诉人可出示当中出现任何的法律错误或误导。
“我们认为关丹高庭法官的裁决在事实及法律上都正确,我们没有理由可干预。”
本案第一答辩人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长拿督斯里麦西慕及第二答辩人大马原子能执照局的代表律师三苏,向法庭要求1万令吉堂费;而第三答辩人澳洲莱纳斯公司及第四答辩人大马莱纳斯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塞西尔亚伯拉罕则要求5万令吉堂费。
法官最后谕令上诉人分别支付1万令吉堂费给两方,总共2万令吉。
本案3名上诉人是拯救大马委员会主席陈文德(64岁)、成员赛达里(60岁)及哈斯玛(44岁),他们都是关丹居民。
莱纳斯未列答辩人
关丹高庭于今年11月8日驳回这3人的临时禁令申请,以暂缓稀土厂临时营运执照,直至2项司法审核案审结为止。
上诉人于11月29日入禀布城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人代表律师拿督巴斯迪安向媒体指出,他们将认真研究上诉庭的裁决及双方的陈词,尤其是否含有公共利益或其他新的法律论点,才决定是否向联办法院提出上诉。
莱纳斯代表律师塞西尔亚伯拉罕在陈词时指出,上诉人在申请临时禁令及早前的2项司法审核时,都没把莱纳斯列为答辩人,但莱纳斯在临时禁令下是最大的利益受影响者,这是不合理及引起争议。
巴斯迪安则反驳,司法审核第53条文没规定任何会受案件裁决影响的第三方需被列为答辩人,因他们将在陈词或文件内被提及,再说上诉人主要是挑战批准临时营运执照的部长及原子能执照局。
他说,英国已修改法律让任何会受案件裁决影响的一方,将自动成为该案的答辩人,大马也应效仿。
3居民“愿赌服输”支付堂费
拯救大马委员会主席陈文德表示,以他为首的3名关丹居民“愿赌服输”,将支付2万令吉的堂费,并认为不会再上诉到联邦法院。
他今日在布城上诉庭外受询时指出,3名上诉人应该不会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因为上诉人必须提出新的法律论点,才可上诉到联邦法院,无论如何,他交由代表律师决定。
“我认为不需要上诉,因为高庭将在2月5日聆审我们的2项司法审核,届时若法官裁是决偏向我们的,那莱纳斯稀土厂临时营运执照也将取消,效果也是一样的。”
针对2万令吉的堂费,他说:“愿赌服输,既然冒这个风险,就必须承担堂费,再说法官已降低堂费,我们不可要求太过分。”
他说,若有任何善长仁翁要帮助支付,该委员会无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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