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发展局总监拿督奥曼慕达化指出,当局将从明年1月1日起,采取行动对付仍使用不是由国家伊斯兰宗教理事会所允许的“清真”标签或字眼者。
他说,任何组织或团体被发现违反上述行为,将可面对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而重犯者可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若犯错者非来自组织或团体,则可面对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他也指出,任何进口的商品要标明是清真品,必须获得伊斯兰发展局认证。根据2011年商品说明(清真认证与标志)法令于今年1月1日生效后,一年宽限期将在今年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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