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地契言明斜坡范围归屋主所有,屋主就需自费管理、定期维修斜坡;而发展商在发生土崩等意外时,即可免责,而对屋主不利。
赛依布拉欣表示,大部分居民都是在土崩事件发生后,才去探究可以向哪些单位索偿,其实他们应该在事故未发生前,通过居民协会向律师及发展商事先了解。
他对《东方日报》指出,斜坡上的发展工程,理应在每隔5至10年间就进行土质检验,以确保居民安全。
“虽然发展商必须遵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斜坡发展,但对于检视工作,地方政府也是责无旁贷的。”
城市土地运用及交通规划专家吴木炎则提醒在山坡上置产的居民,必须充分了解自身地契,包括斜坡房子周遭的斜坡范围,是否也涵盖在地契,归地主所有。
他表示,很多发展商为了省去管理斜坡的经费,会将斜坡土地纳入居民地契,一旦发生土崩事故,发展商即可置身事外。
“如果斜坡位于道路保留地,那么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由地方政府来负责;反之,如果斜坡属私人地契所有,居民就必须自费管理斜坡。”
吴木炎指出,斜坡地的发展空间是很有限的,大多时候只有30%左右的土地可以用来建造房子,所以发展商或地主通常会建造“错层式”(split level)房屋。
他强调,在山坡或斜坡上的房子,只要设计符合标准、施工认真及定期管理斜坡,就能够有效克服地形上的缺点,与平原上的房屋一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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