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公众的律师代表多次要求法庭推事根据法律程序,让罚单事主上庭,但却基于陆路交通局没向法庭作出登记,因此无法将此案带上法庭处理。
行动党森州法律局的律师,即法律局主任萧金良、副主任罗斯里及谢琪清州议员今早8时许已抵达加影法庭,在争取及苦等至下午1时,有关“自动执法系统”罚单的案件依然无法带到法庭处理。
3人过后在芙蓉行动党森州总部召开记者会时,批评陆路交通局在处理“自动执法系统”事件上有如在“愚弄人民”,要接罚单的民众抵达法庭时,才宣布不用出庭,浪费人民的时间。
萧金良说,陆路交通局在处理罚单事件非常不专业,如果要依据总检察长于去年12月18日发表有关暂缓执行“自动执法系统”的法庭提控,该局就应该提早通知事主。
浪费时间
他说,事主都是依据罚单上的日期前往法庭,抵步后又指示不用出庭及可离开,这会让事主及民众感到混淆,而且也浪费时间。
他认为,既然该局把罚单寄到事主及注明上庭日期,至今暂缓执行,理应也应事前致函通知。
他披露,因今天的情况,该党法律局决定原订在明日、9日、12日、14日、22日及24日的上庭日期,事主及律师团也不用到场。
“虽然如此,早在去年12月11日已出庭,并择定在本月14日再度过堂的事主,则要依时出席,这主要是之前有关案件已有在法庭证记。”
谢琪清说,根据一般技术程序,“自动执法系统”的罚单是有效的,如果事主没依据时间上庭,可能会面对逮捕令,所以该党法律局的立场是今日一定要去法庭。
他说,只有在上庭后若真的有如总检察长所讲的暂缓执行,事主就会获得假释,这才是正常手续,遗憾的是当局因没事前向法庭登记,使案件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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