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但是刑事法典,禁止人们侮辱其他宗教,或制造宗教之间的仇恨。
沙林法鲁今日在“司法转型:安全与人权之间的关系”研讨会上,受询及最近的“阿拉”字眼风波时指出,可以采取中庸之道,通过跨宗教理事会,理智解决争议。“问题是,一些团体只是要拼命的讲,却拒绝聆听。”
他表示,对于“阿拉”字眼的争议,在沙巴及砂拉越的基督徒,早已使用“阿拉”多年。“大马一直都禁止将《圣经》翻译成马来文,使沙巴及砂拉越的基督徒只得从印尼入口马来文《圣经》,而印尼版《圣经》却将上帝称为‘阿拉’。”
沙林法鲁其指出,“阿拉”字眼争议对伊斯兰教而言不是一项宗教问题,那更像是种族问题,是属于马来西亚的伊斯兰教问题。
他也举证说,在锡克教的圣典中提及“阿拉”字眼多达42次。“我们如何禁止锡克教徒使用‘阿拉’字眼,锡克教在大马独立之前就已经存在。”
他表示,一些要求禁止使用“阿拉”字眼的人士,他们认为“阿拉”字眼会让穆斯林受误导,这些观点是非常不理智的。
“我的妻子是在教会学校求学,为何她却没有被基督教误导?难道穆斯林那么愚昧,像是机器人一样,完全无法分辨是非吗?”
他说,这些观点对穆斯林才是一种羞辱。
民联以伊党诠释为依归
民联会以伊斯兰党对“阿拉”字眼的解释为依归,即任何人都可以提“阿拉”字眼。
公正党总秘书拿督赛夫丁说,伊斯兰党宗教司协商理事会与该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的声明都有共同点,即任何人都可以提“阿拉”字眼,只不过对于非穆斯林在使用“阿拉”字眼时是否有符合这个字眼的原意有分歧。
他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避谈究竟民联是否支持马来版本圣经流通,唯认为有关课题可有不同诠释。
他强调,民联仍坚持在最后一次民联最高理事会对这个课题的立场,即非穆斯林可以使用“阿拉”字眼。
他续称,关于“阿拉”字眼的诠释,民联会交由伊斯兰党发言。
哈迪归咎巫统的错
“阿拉”字眼风波重新被挑起,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将争议归咎巫统,指巫统任由国家机器处理这个课题,恶化整个论述过程。
他说,伊斯兰事务是交由首相署宗教事务局或各州宗教理事会处理,这些都是在巫统当权范围内。可是当巫统把处理“阿拉”字眼的事务交给其宣传组及政府机器就铸成大错。
“当主流媒体在扭曲伊斯兰党领袖的言论时,却忘记了是巫统没有能力管理宗教事务,宗教局只监督宗教课、周五祈祷及为神圣的巫统撑腰。”
不可随便翻译
他批评巫统借“阿拉”字眼课题混淆穆斯林及非穆斯林,更表示当发生马来版圣经课题时,巫统没扮演好当权者角色,反之任由主流媒体成为对伊斯兰一知半解的人讨论这项议题的平台。
“实际上决定发行哪些书籍的是内政部。为什么巫统要牵扯不相关的人来谈论阿拉字眼课题?”
他提到,这证明巫统只是为了赢得全国大选,为了揽权而已。
哈迪阿旺今日发表文告,进一步诠释自己在1月8日对“阿拉”字眼的声明。他表示,当天声明清楚表明阿拉是神圣的,不能被其他语言所翻译,因为其他语言无法完整诠释其原意。
当时其文告也表示任何穆斯林都可以自由使用“阿拉”字眼,尽管不符合字眼原意。
但他今日转口风,指马来文的上苍或基督教徒使用的神或主,都不能被翻译为阿拉,因为不能完整诠释“阿拉”这个字眼。
他说,非穆斯林不能以此混淆穆斯林。
哈迪也提醒,可兰经禁止穆斯林辱骂其他宗教,以致产生羞辱阿拉的局面。
另一方面,伊斯兰党宗教司协商理事会要国营第一电视台及第三电视台给予该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至少1小时的直播时间,解释32年前他指巫统是“异教徒”的课题。
宗教司协商理事会秘书拿督聂查华威表示,希望政府对这个风波可以保持开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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