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行动党纪委会在听证会后坚持原判,郭庭愷只能在昨日(1月14日)开始计算的14天内,向行动党中委会提出上诉。
行动党纪委会主席陈国伟指出,尽管郭庭愷在听证会表示本身不清楚槟城州议会的议程,但实际上郭庭愷服务中心助理在2012年10月25日已收到槟州议会议程,并有签名作为证据。
纪委会发出的函件强调,郭庭愷作为槟城后座议员俱乐部主席,并没尽忠职守确保所有后座议员出席该次会议,此举也显示,他完全不顾党、槟州民联政府乃至于民联整体之利益。
信函也提到,郭庭愷明显违抗槟城首长兼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的指示,他没理由推断去年10月20日所提出的请假上诉一定会获得首长的同意,既然早前提出的请假申请已经被否决,他就不应该在10月26日离境。
上诉20日有定案
“我们(行动党纪委会)非常遗憾,你竟然不能区分请假以及获准假之间的差别。你必须获得首长及州委会主席的批准,方能缺席州议会。仅仅发函通知请假并无法让你得以缺席该次重要议会,更何况请假申请不获批准。”
此外,信函提到郭庭愷没考虑到万一宪法修订案无法在民联掌握2/3议席的槟州议会内,获得2/3支持,可能对民联政府所造成的伤害,有鉴于此,行动党纪委会认为他严重触犯党纪,没有维护党的利益。
郭庭愷因受邀到美国观察美国总统大选及出席全球政治青年活动,导致缺席槟城州政府于去年在州议会提呈及辩论宪法修订案,遭行动党纪委会冻结6个月党籍,他在本月11日出席听证会后,纪委会仍维持原判,他目前只能向行动党中委会提出上诉。
行动党槟州主席曹观友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郭庭愷是否能上诉得直,本周日(20日)就有一个定案。
他表示,本周日中委会将召开会议,而郭庭愷的上诉信若赶得及在这之前寄来,那中委会便会讨论。
不满党选结果 应向领导反映
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卡巴星表示,倘若党员对党选结果有任何不满,应向党领导层反映,而非社团注册局投诉。
他今日透过文告表示,部分党员针对党选出错事件,向社团注册局投诉之事值得关注。他强调,有关课题应该向党领导层投诉。
卡巴星说,党选结果之所以需要纠正,是因为党选时出现技术问题,与党领导层是否缺乏诚信没有关系。
“许多人重复提出,选举是失效的,应该进行重选。政党类似课题的最终决定,应该参照《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第18c条文所阐明的内容。”
他说,根据该项条文指出,“任何党相关事务都应有所定案,党的最终决定不应被挑战、上诉、重新检视或是推翻,甚至是被带上庭。”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在1月4日宣布,12月15日举行的全国党选,由于使用Excel软体计票时出现技术错误,导致党选结果有所改变。这也使到林冠英政治秘书再里尔在重新计票后,从第39位移动至第20位,当选中央委员。伍薪荣则从第6位跌至第26位而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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