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选举委员会秘书拿督卡玛鲁丁指出,那些身在边界的大马人,包括泰南的陶公府、北大年、也拉、宋卡及沙敦,都不具资格成为邮寄选民,不像在其他海外的大马人可以邮寄方式投票。
另2个条件是,必须登记成为选民,以及必须在国会和州议会解散前的5年内,曾回国一次逗留不少过30天。
卡玛鲁丁今日在文告中指出,那些旅居海外已经登记为普通选民的大马人,必须填写海外邮寄选民1B表格,有关表格及填写指南可从选委会网站www.spr.gov.my下载。填好的表格可电邮或传真至选委会总部。电邮是[email protected],传真号码为+603-88811201/1202/1187/1192。
此外,选民也可把表格邮寄至选委会,地址是Level 4-5, Block C7, Complex C, Federal Administrative Centre, 62690 Putrajaya(致:海外邮寄选票管理单位)
他说,选委会将处理所有表格,申请人将被通知是否被接纳为邮寄选民,他们要经常浏览选委会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邮寄选民3条件
卡玛鲁丁补充,那些在国会解散当天申请为邮寄选民的申请将不受理,包括那些在当天午夜12时之后提交的申请表格。
针对缺席选民,他劝请他们通过选委会网站更新资料,以方便优先投票工作。
要成为邮寄选民3个条件是,必须是已登记选民、必须在过去5年(国会或州议会未解散前)回国满30天、并非居住在泰南、新加坡、文莱或加里曼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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