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拿督徐玉艳裁决,这4名董事会成员须赔偿给第一答辩人福联控股及第二答辩人福联产业私人有限公司,并交由主簿署去估算所应赔偿的数额。
徐玉艳接受诉方的申请,指第3至第8答辩人疏于职守、违反股东信托及没能履行其专业职责。
高庭也指福联控股在2007年4月11日的特大通知无效,4月30日的大会也无效。
另外,徐玉艳也谕令公司清盘师支付3万令吉堂费。
2人免堂费赔偿
然而,第6答辩人郑敬忠及第7答辩人叶清良则被法官豁免不需支付堂费,以及无需赔偿。
“他们也是签署了那个(售地)议案,他们在签署之前也没有尽力去了解情况。虽然他们说自己不知道,但是这个说法并不足够。”
福联控股捍卫小股东权益行动委员会负责人陈正锦过后向媒体表示,今天高庭的裁决证明了捍委会过去为小股东争取权益是正确的,而且这次所获得的赔偿将直接让8000多名股东收益。
冀速分发赔偿金
他表示,希望公司清盘师在接获4名前董事的赔偿后,能够尽早将这些赔偿金分发下去,因为这些股东已经等了很多年。
“我们的律师费都是过去自己筹钱得来的,这次的赔偿全部都将给回股东们。”
福联控股小股东李景通、史金泰、苏清、陈丽萍及和饶联德,是于2007年6月11日入禀高庭,起诉福联控股、福联产业私人有限公司、郑福成、郑江水、刘金文、郑敬忠、叶清良及陈金庭8造。
起诉人要求法庭宣判在2007年4月30日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不合法及无效。
他们也曾在审讯期间,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福联控股售地,但后来因为土地已经出售,而没能获准。
“福联控股售地案风波”是始于2007年。
当时,福联控股是于2007年4月30日的特别股东大会上,公开让股东投票,决定以2502万令吉,将吉隆坡双塔楼对面的6万1422平方呎地皮,卖给Fiamma Land有限公司。
福联控股风波当年闹得满城风雨,再加上碰到福联会改选,内争越演越烈,后来,就引发了数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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