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新法令包括《纳闽金融与证券法令》、《纳闽伊斯兰金融与证券法令》、《纳闽基金法令》及《纳闽有限公司法令》。
首要受托有限责任合伙公司合伙人拿汀伊莎丽达认为,新法令鼓励外国投资者前来设立基金及有限责任合伙公司,因为他们对纳闽的司法系统存在信心。
提供财富管理服务的伊莎丽达说,目前的情况让人激奋,尤其在财富管理上,基金会及有限责任合伙公司能保护子公司及信托基金。“这些新的法令更好,而且其潜力也在全球遭到关注。”
她表示,纳闽基金会法令建立了一个朝气蓬勃的财富管理领域,也提供了更有效的工具。这项在纳闽实行的法令能够在基金会的客户去世后保障客户的财富。
伊莎丽达说,这些法令并不存在于普通的法律,如马来西亚本身并没有实行类似的条令,纳闽是首个实行的地区。
“从这项法令的长处来看,许多外国投资者被吸引前来纳闽,因为他们知道纳闽是个适合发展业务及管理财产的地方。”
她认为,纳闽的基础建设良好而纳闽金融服务单位的条规框架是由国行所拟定。
“纳闽有很好的基础建设。这里的学校及道路都是良好,而且有许多特点吸引想找到适当机制来管理自己财富的人。”
原为纳闽海外金融中心的纳闽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提供全球投资者及金融服务业者一个优势,因为利商的框架且可接触到马来西亚超过70个避免双重课税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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