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委会发言人陈正锦说,“我们希望基于股东和同乡的利益,无需再通过法庭继续纠缠,寻求双方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他今日在雪隆会馆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5名日前胜诉的小股东已致函郑福成等4人的代表律师,建议该方提出合理赔偿数额。他希望借此让股东可尽快分得应有的偿金,彻底了结此案。
他说,捍委会代表律师的信函内要求郑福成等4造在一周内回复,是否有意要来讨论。
询及一周时间是否太短,雪隆福建会馆总务戴炳基表示,对方若有诚意,一切都可坐下来谈。
5名福联控股小股东在上周三于高庭胜诉,高庭法官拿督徐玉艳裁决前福联控股董事主席丹斯里郑福成、郑江水、刘经文及陈金庭4名董事会成员,在处理卖地事宜违反股东信托,因此谕令4人赔偿及支付20万令吉堂费。
上诉耗时费财力
捍委会代表律师陈吉典今日说,让法庭高级主簿官来评估赔偿数额可能需要耗时长达半年,若对方提出上诉,也会耗时费财力。
他说,尽早了解此案可以让股东们省下许多不必要的开销,获得更多的赔偿。
他表示,目前并没有任何理由让起诉人继续与败诉的郑福成、郑江水、刘经文及陈金庭继续纠缠,除非对方想要继续上诉。
“这个案件继续纠缠下去,受惠的只会是律师和清盘师。”
根据之前审讯中提出的数据,陈吉典指法庭可能估计的赔偿数额范围在98万令吉至1100万令吉。
捍委会接下来的工作之一是关注福联控股自愿清盘的进展及操作,包括福联控股目前仍有许多债务仍未催收。
根据股东连文光的说法,福联控股在2010年清盘时,清盘师预计可以在2年内完成清盘工作,但截至今日因为法庭案件、债务催收问题等而未完成。
清盘师在2010年8月及2011年的8月分别退回40仙及15仙股金给股东,但其与的股金目前仍遥遥无期。
根据之前的正式公布,股东应该可以获得退还1令吉的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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