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统制品包括活鸡、肉鸡(含内脏)、净鸡(无内脏)、A、B、C级鸡蛋、进口包菜(印尼及中国,不包括北京进口)、白鲳鱼、大白虾、活猪、五花肉和腩肉。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指出,为确保商家不会在这期间胡乱涨价,贸消部也会派出执法官员到商场及菜市场,检查统制品价格。
他说,政府规定的上述统制品价格会在全国146个地区落实,其中半岛有89区、沙巴24区、砂拉越32区及纳闽,但价格会因地区而作出调整。
充公违法者货品
依斯迈沙比里今日召开记者会,公布农历新年统制品。出席者包括贸消部副部长拿督陈莲花、贸消部副秘书长拿督莫哈末阿里夫等官员。他补充,商家在售卖统制品时必须使用粉红色标签,以辨识相关统制品。
一旦触犯政府定下的统制品顶价,个人将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或面对最高5万令吉罚单;公司或单位则可被判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面对最高25万令吉罚单。
另外,无使用粉红标签展示统制品的物价,个人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面对最高5000令吉罚单;公司或单位则可被判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最高1万令吉罚单。
部长表示,去年共有101家商家违法,其中25家公司违反统制品顶价,而另67家公司则没有使用粉红标签。他续说,倘若商家违法,贸消部将全数充公货品,而去年共充公了1万1672令吉的货品。
他也呼吁消费者若发现商家调高统制品价格,应立向贸消部投报,或拨打热线1-800-886-800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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