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今日在首长办公室召开记者会表示,槟州秘书署在2月6日致函得标公司董事经理拿督查鲁阿末,表示原则上接纳该公司提呈的策划书。对方也回函接受得标献议书。
槟州秘书拿督法力占在函件里指出,槟州政府是在1月23日的行政议会上作出此决定。
州政府不承担亏损
无论如何,在一周后的行政议会上增加了4个条件,即槟州政府将给予承包商位于丹绒槟榔的110英亩地段,将在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至完工期间,分阶段给出。
“第三通道的合约期限为30年,而且收费必须与槟城第二大桥相同。”
他补充,槟州政府并未给予任何回酬或交通流量的保证,因此州政府将不会承担承包商的任何亏损。
“只有第三通道能征收过路费,另外3条内环公路需免费供大众使用。”
无论如何,查鲁阿末在回函时指出,将有条件接收此发展计划,并视乎双方接下来的谈判。
林冠英今日表示,对方原则上接受得标献议书及州政府开出的4大条件,但仍有些细节需继续讨论。
倘若最后不能达致共识,此工程将告吹,但通常没问题,而州政府在此计划上无需出钱,只需交换土地。
他说,尽管这是最好的投标策划书,但州政府仍尽力争取更大利益。对方要求150英亩土地,但州政府只能给予110英亩。有些投标者更要求400英亩土地。
这项大道及隧道计划,包括新关仔角至北海的海底隧道(6.5公里)、新关仔角至敦林苍祐医生大道(4.2公里)、亚依淡新市镇至敦林苍祐医生大道(4.6公里),以及丹绒武雅至直落巴巷开辟多一条通道(1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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