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指出,政府早在2008年时跨部门合作,在2010年时正式成立一个集结大马皇家警察、大马总检察署、大马反贪委员会、内陆税收局、移民局、大马皇家关税局组成的“高层次工作小组”。
国行在一篇文告指出,该工作小组主要是在海内外加强执法,以减缓非法勾当及非法游资。
国行说,近来有一个海外非政府组织宣称一些发展中国家出现大量的黑钱外流,但其实这些基本上只能说是“未记录在案游资”,不等于是黑钱,其实是夸大其实。
“该报告称在2001年至2010年间大马80%的‘未记录游资’都是‘贸易误价’(Mispricing),但其实贸易伙伴间的数据落差。”
国行进一步解释何谓“贸易误价”时说,这些数据有落差,因为国与国之间在记录贸易统计时各有不同,另加有时间落差、估价也多变异,而且特定贸易品并不计算在内。
出现“贸易误价”
“更甚的是,有些贸易品会在特定国家再出口,让计算法更形复杂。例如大马出口某产品到一个贸易国家,但在对方的入口记录中,并没记录是出口自大马。”
这是因为入口记录都是根据出口来源地,即使过境大马转运出口到其他国家,都不会将大马列案在内。
国行说,大马不少贸易是透过新加坡与香港重新出口,因此大马与其贸易伙伴间就出现“贸易误价”的状况。
“由于贸易误价并没有列算在贸易统计内,因此黑钱外流的金额是夸大其实了。”
国行称,国家皇家关税局为了减少“贸易误价”及逃税(报大数、报低价)及伪造货运资料等,已在各进出口岸安装电眼与扫瞄器。
同时,从2011年12月1日始,大马已制定《2011年货币服务商业法令》实施,杜绝货币商成为非法黑钱转帐所利用,并与《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相辅相成来执法。
国行说,内陆税收局也紧追该些逃税的个人与公司,并加紧稽查步伐,减少逃税。
国行认为,若是推行具服务税,即可减少贸易误价的情况,因为服务税可在多层次货品生产期都须报税。
帐目误漏未必有关非法勾当
国家银行说,大马政府的国家收支平衡表上出现“误差与遗漏”(E&O),不能与非法活动划等号。
国行在文告说,帐表上出现“误差与遗漏”有些确是做帐、收集外贸与跨境贸易时发生错误。
国行辩称,大马的经济体是开放的,而不论是商品与服务都占国家生产总值的192%,因此发生统计的错误时,数额肯定是非常巨大的。
国行说,虽然收支平衡表上发生误差与遗漏,部份也可能源自非法活动、刑事案或逃税等,但大马的误差与遗漏水平只处于2%,远低于国际金融组织所定下的5%水平。
国行还辩称,这比率已在2010年时逐年减少。
据报导,在2011年1月,美国华盛顿一家非营利组织构“全球财务整合”(GFI)的报告揭发,大马由2000年至2008年,过去9年来庞大的黑钱外流已高达8890亿令吉,成为全球第5高之国。但是,国行当时并没有马上解释,而首相兼财长拿督斯里纳吉当时只声称国行会处理此事。
所谓的“黑钱”,即是该些非法赚取、转移或使用的金钱,并已抵触国家的资本管制条规。
同时,即使一些通过合法途径赚取的收入,却以洗黑钱方式,也属外流的黑钱。
“全球财务整合”(GFI)的报告是用两种方法推算黑钱,首种推算方法是通过不合法管道如贪污、回佣、逃税、窃盗赚取的资金,然后运出国外,该资料是从世界银行的数据中获取。
第二种方法则是以“贸易误价”的模式来计算,即是贸易进口时“报大数”、入口时“报低价”。
在去年12月,该机构也估计,从2001年至2010年,我国共有2850亿美元(约8706.8亿令吉)的非法资金外流,相等于每年平均流失285亿美元(约870.7亿令吉),仅次于中国和墨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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