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人在诉状中要求法庭宣判,选委会登记主任不愿及无法清理班底谷2011年及2012年第2季选民册,是错误和无效的。
起诉人也要求法庭发出执行令,指示选委会登记主任清理选民册内受质疑的名单,同时也发出庭令指示国民登记局总监针对可疑选民展开调查。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云大舜表示,起诉人是以3个理由提出诉讼,即班底谷有至少3名已去逝的选民仍在选民册上、133名非班底谷居民成了当地选民,以及选民册内至少有4637名选民的资料不完整,包括不清楚的地址。
他说,起诉人将以2002年选举(选民登记)条规第25(2)(g)条文提出诉讼,因为该条文赋予选委会登记主任权力删除选民册内的选民,若登记主任认为那名选民没有资格继续保留在选民册内。第25(2)(g)条文是行政法规,即登记主任在“行政上”有权去除选民册内的名单。
行政司法审查
他指出,尽管1958年选举法令第9A条文禁止法庭审核选民册,但这项诉讼是行政司法审查,所以法庭还是拥有司法权进行审核。
努鲁依莎也是底谷区国会议员,她是继巴生区国会议员查尔斯圣地亚哥之后,第二个将选民册问题带上法庭的国会议员。
云大舜今日在记者会上指出,起诉人已在3月4日致函要求选委会清理可疑选民的名单,但选委会没有这么做。
他说,国民登记局及大马政府也被起诉,是因为选委会一直责怪国民登记局没有更新或保留错误的记录,而大马政府则有责任确保选民册干净。
询及这项诉讼会否受全国大选影响,他认为不会,并指一切交由法庭去裁决,预料高庭将在下周聆审此案。
另外,针对是否确定将在班底谷守土时,努鲁依莎表示如无意外她将在原区守土,但一切还是得等到解散国会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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