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副主席拿督旺阿末表示,上述条例只适用于普通选民,以及在投票站工作的人士及政党代理,而媒体则受促尽量不要抵触该项条例。
“选委会将在各投票站内贴上禁止使用手机的指示,所有进入投票站的人士都必须遵守条例。这是避免有人以手机向外传达讯息,使投票秘密的原则披打破。”
旺阿末是今早巡视振林山国会选区计票中心准备工作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这么说。
旺阿末也提到,由于接获政党投诉,因此本届大选选委会允许政党即使没有在一个选区内竞选,也可在该区插上党旗进行宣传。
他说,全国大选与补选不同,补选常发生的是一对一的局面,因此只允许参选双方插党旗。但在全国大选中,国席州席都有不同政党参选,为了避免争议,选委会允许各政党在各选区插旗宣传。
他提醒政党,在设立竞选布条时,不可抵触1954年竞选法令4(a)条文,即引起他人不满、涉及宗教族群敏感课题的布条。
“选委会将组成以选委会官员、警方及地方政府单的小组,监督各选区的竞选布条,一旦发现触法将会拆卸。”
无抵触选举法投报
他也说,至今选委会未接获任何抵触选举法投报,惟证实接获具有刑事成分的大选投报,包括话望生发生有民众因不满住家被插党旗而遭竞选人员殴伤,这些投报都已交由警方处理。
他重申,投票日当天,除了含有政党标志的服饰,民众可以穿任何服装前往投票。
另一方面,针对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非议选委会不自行修改条例,选票除去宣布的退选人士,旺阿末对此回应,安华在发表此番言论前应自行重读2011年选举条例修正案。
他重申,过去提名竞选者拥有3天冷静期可以抽身,但这会拖延选委印制选票的工作,因此选委会才修改条例。
他表示,正案是由国会通过,选委会是执行单位,因此当局只是照章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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