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刑事调查组主任玛兹兰高级助理总监受询时指出,警方已掌握数名滋事者的身份,目前仍在收集证据,包括受伤的《东方日报》记者黄俊南的医药报告,以及其他证人的供证。
他促知情者挺身为提供证据,以助警方加速调查工作。
他指出,虽然警方目前暂援引刑事法典第147条文(暴乱)调查,但有证据可证实涉案者暴力行动的严重性,包括嫌犯使用“铁拳套”行凶,警方将改援引其他更重的刑事条文调查。
玛兹兰补充,警方除了调查伤人暴乱,也会同时调查当晚的集会合法性,包括主办单位没在10天前通知警方等。
执业律师林子辉受访时指出,如有证物可证实滋事者携带危险武器干案,警方有必要援引较重的条文来调查此案。
“法律讲究证物,虽然在场的采访记者都有拍摄到滋事者闹事的过程,但警方是否有在现场起获危险凶器则是关键的一环,否则滋事者会因为证据不足而摆脱罪名。”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