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沙州政府在1982年,已冻结发出土著证书。
他解释,当时由敦哈里士沙礼(时任首席部长)领导的人民党州政府,是基于当时土著证书被滥用,而采取上述行动。“当时有很多不符合资格的人透过购买证书途径,以取得土著身份。”
无论如何,他表示,在冻结发出证书后,使到原有资格者失去了机会。哈仑比丁是皇委会传召的第89位证人,他是在执行官贾米尔的引导下,如是指出。
无论如何,他表示,他会继续在州级土著大会中提出要求政府重新检讨此事。
提及土著法庭在鉴定土著证书真伪上会有何举措,他坦言,基于证书之前曾被滥用,譬如证书无任何编号,以致使他们无从下手。
他个人曾质疑2至3张土著证书的真伪,并向县官反映,但这些证书的持有人确实是符合资格,仅是透过不合法途径领取,所以也惟有把这些案子列为“个案”。
“这种情况就如同假身份证问题一样,对于这些证书,我们不能说假,但也不能说真。”
另外,在回答皇委会主席丹斯里沈立强的问题时,哈伦解释,根据土著法令阐明,土著证书是颁布给符合成为“土著”(native)的大马公民之凭证。
他补充,以前具有公民身份的外籍人士与土著通婚,他们就可申请和获得土著证书。
但他指出,至今,在古达没有任何一位非法移民获得土著证书,并强调,古达土著法庭也未曾发出土著证书予非法移民的子女。
对于土著法令第2(b)及(c)条文指,任何已居住在沙巴多年的新加坡、印尼和菲律宾原住民亦符合资格为土著,哈伦认为,有关条文有必要修改甚至废除,并表示他会在来届土著大会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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