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62岁的奥斯曼为前章吉遮令州议员,而61岁的乌赛里则是前波打州议员。
奥斯曼原为公正党党员,但于2009年退党成为亲国阵议员,是促成民联失去州政权,国阵重掌霹州的其中一名跳槽议员。
两人面对在1亿8000万令吉房屋计划中,接收和索取贿赂的3项罪状,第一及第二项罪状,控告他们于2008年8月16日,分别在槟城的一家酒店及一个餐馆,向他人收取5000令吉及索取10万令吉贿赂。
第3项罪状则是控告两人于2008年8月19日,在怡保市区一家餐厅收取10万令吉的贿赂。
怡保地庭法官阿兹哈妮斯今日宣判时说,基于辩方成功针对此案提出疑点,因而下判两人无罪。
此案主控官为阿都拉萨,而辩方律师则是代表乌赛里的苏占星,以及奥斯曼的代表律师阿布巴卡与万阿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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