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指出,刘胜权透过书面回答提出大马反贪会的贪污投报被控及被定罪率,但我国的反贪是否成功,必须和外国成功例子摆在一起比较。
他表示,若以香港廉政公署为例,他们每年在717万人口当中,收到4010宗投报;我国则在2860万人口中,收到6475宗投报。
“若将收到的投报除以总人口,香港的比例是0.06%,我国比例则为0.02%,显示港人的投报率为我国人民的3倍。”
他指出,在接获的案件当中,我国有1304宗开档调查,香港则为3072宗;换言之我国的开档调查率仅有20%,香港则高达77%。
“这显示每5宗投报案件之中,有4宗是不会进入调查阶段的。这是造成大马人不信任反贪会的原因,他们是冒著职场和人身风险到反贪会投报的,如果他们知道只有20%案件会进入调查阶段,他们宁愿到非政府组织投报。”
他也指出,调查后我国有1310宗案件被提控上庭,并有888宗被定罪;香港方面则分别是152及131。因此,我国定罪比例是68%,香港则为86%。
“这样的数据表现是人民不信任反贪会的主要原因,刘胜权必须做出回应。我国反贪会应至少要跟上香港的脚步,要有3/4案件开档调查,定罪率更要多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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