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星质问,《煽动法令》废存课题上,到底谁说了算?是首相纳吉,还是内政部长阿末扎希,两者的言论不协调。
卡巴星也是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首相纳吉去年有意废除《煽动法令》,但阿末扎希却公然指这项法令有必要保留,现在到底是谁在治理国家?
他指出,阿末扎希明显不尊重首相,促对方再次对废除《煽动法令》一事明确表态。首相自去年宣布将废除《煽动法令》后,反而有更多人在此法令下被控。
他表示,《煽动法令》是英殖民政府在1948年制定的法令,用于对付当时的反对党马来联盟,这项法令已过时,理应在早期就该废除。
他本身已二度在有关法令下被提控,他将于下周六被传召出庭答辩关于藐视苏丹的案件;第一次则是2003年安华案件,由于引起国际舆论,总检察署已撤消提控。
开发湖内山公司董事应判监
行动党全国主席卡巴星认为,罚款非法开发湖内山的General Accomplishment有限公司3万令吉的判决太轻,高庭在审理有关上诉案时应该考虑将该公司的董事判入监狱。
他说:“罚款3万令吉的判决太轻了,对这家公司连瘙痒都不如!”相反地应该加重刑罚,对付该公司的董事。
他表示,在这种情况下,身为该公司董事的丹斯里陈国平不应逃避,对方是一名有经验的商人及发展商,其公司必须作为榜样遵守法律。
卡巴星也是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他是今日在记者会上这么表示。
应传召陈国平出庭
他指出,General Accomplishment有限公司因非法开发湖内山,触犯1974年道路、水沟及建筑法令第70A(1)条文,最高可判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者两者兼施,而槟城地庭于7月11日只判罚款3万令吉。
他认为,地庭应该传召陈国平出庭解释,作为董事之一的他为何要违反法令?除非对方给予合理的解释,否则应该被判入狱,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超越法律。
他说,州政府已指示有关当局展开进一步行动提出上诉,但更重要的是国会必须考虑修改法令,加重类似罪行的刑罚,若仅是判入狱或罚款只属轻判,尤其是对设计山坡发展的计划。
他表示,槟城必须尽量保持山坡的原状,法庭的判决必须更加严峻,有关案件上诉高庭后,应该考虑将该公司的董事判入狱。
他也建议法庭将董事一并列入黑名单,避免他们另起炉灶,利用另一家公司的名义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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