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团体今日发出联署文告指出,这项政策企图把伊斯兰教义,强制性灌输于所有学生,这已经严重违反宪法第11及第12(3)条款,即赋予人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权益,以及禁止强制性灌输人民本身信仰以外的宗教教义。
“政府必须马上纠正这项政策,并以身作则贯彻宪法公平及公义的精神。”
联署团体表示,从学术的角度而言,不赞同任何宗教课或宗教文明,纳入学术殿堂,成为必修科目。
它们认为,大专学府原是要让学子们,对自己有兴趣或热爱的科系,作进一步的求知与学习,甚至成为日后的一技之长,在相关领域发挥。
“大专院校,也是青年学子追求学术自由的殿堂,而非强迫学子们选择与自己兴趣或科系无关,甚至非自己意愿的科目。”
联署团体表示,强迫性要求大专生选修自己没兴趣的科目,将会产生负面的反弹,因此吁请政府认真看待此议题,并尊重大专学府学术自由的原则。
尽管如此,联署团体在文告中也呼吁政府,应该开办更多不同宗教文明的相关科系或科目,成为选修系或科目之一,以让有兴趣的学子,多一个选择的机会。
文告指出,政府必须以身作则,尊重马来西亚为多元种族和信仰的事实,同时开明的对待各大宗教对国家及社会的贡献,在设计宗教文明相关科目时,必须全面诠释各大宗教的历史、教义及其对文明发展,而不只是单一的突出某个宗教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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