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是由前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督王赛芝带领。该备忘录的内容共有4项,包括吉打州女郎朱玉叶在7年前惨遭奸杀命案,希望此案尽快获得上诉。
此外,也包括《2013年伊斯兰法律行政(联邦直辖区)法案》的第107(b)条文,在国语和英语版本中出现不同的字眼。在国语版本中,有关条文指只要获得“母亲或父亲或监护人”其中一人的同意,即可为未达18岁的儿女改信伊斯兰教,惟在英语版本的用词却是“家长或监护人”。
王赛芝指出呼吁性别平等的政策,大马目前只允许娶外国太太的大马男性公民为孩子申请公民权及虐待儿童起诉率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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