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干尼今早在为网络犯罪论坛开幕后的记者会上,也郑重声明,自己从未接获任何有关取代紧急法令的新法案建议书,直接驳斥了内政部长早前的说法。
“没有!完全没有任何草案送到我的办公室里,我现在作出非常清楚的声明,不管之前那些说法,是由谁发出的。”
他说,目前总检察署正重新审视煽动法令,跟任何国家拟定新法案,所抱持的态度都一样,会先确保它能够保障国内的种族和宗教的和谐。
草拟和谐法案
他强调,煽动法令和国民和谐法令不能并存,同时也表明自己从不赞同“未审先扣”防范性扣留条文。
他透露,取代煽动法令的国民和谐法案,已经完成一半以上草拟工作。
当媒体询及到国民和谐法案草拟工作时,心情不俗的阿都干尼还笑言,探讨和草拟法律条文,跟诊断癌症不同,没有办法用第一、第二、第三或第四阶段来鉴别。
“我只能说它还在进行当中,目前为止,法案草拟工作已经完成了一半。”
在回答此问题后,阿都干尼还反问媒体说,“难道你们没有兴趣知道,我对防范性扣留条文的看法吗?”
他随后说明,防范性扣留条文分成两种,一种是允许警方以调查用途,扣留嫌犯不超过28天,属于《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下的条文,另一种则是完全没有经过任何审讯,单凭简单的程序,就长期扣留一人。
“有一句法律谚语是这么说的,宁可放走10个真的犯人,也不能惩罚一个无辜的人。犯错者才会害怕得痛哭流涕,没有犯错的人,就不应该被惩罚,这是基本人权。”
此外,阿都干尼也不认同废除紧急法令导致罪案上升,惟有制定新法令取代紧急法,才能有效灭罪的说法。
足够法律对付罪犯
他认为,现有的法律,已经足够让大马皇家警察去执行他们的工作。
他指出,《刑事法典》、《2012年证据法令》、《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等等,这些都是警方可以援引来对付罪犯的法律条文。“我对马来西亚既定的法律非常有信心,警方根本不需要依赖严刑峻法(未审先扣)才能履行职务。”
阿都干尼也表示,目前为止,总检察署从未接获前紧急法令扣留者被提控的的案件,反驳警方一再强调前紧急法令扣留犯,在获得释放后频频犯案,导致治安败坏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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