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桑今日没出庭,并其律师阿末慕斯达金代表出席,而捱告的部落客原名为赛阿兹迪,其代表律师为拿督嘉哈伯丁。
高庭法官拿督斯里玛丽雅娜在内庭裁定,随著胡桑撤诉,他需支付4万令吉堂费给赛阿兹迪。
嘉哈伯丁在庭外受询时指出,诉方没有告知撤诉的理由。
保留重新诉讼权他指出,诉方今日来到法庭告知撤诉并保留重新入禀诉讼的自由。
“他们要求不要对堂费作出任何谕令,但我反对,我说不行,因为案件已经开审,并已传召3名证人,我说如果要撤诉是可以,但不可以重新入禀诉讼。”
“第二点是,我们要求支付4万令吉堂费,而法庭批准我们的申请,法庭也批准我们的另一项申请,即此诉讼不能重新入禀。”
胡桑在2011年年9月19日入禀法庭起诉赛阿兹迪在其部落格发表具有诽谤意味的文章,并向后者索偿5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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