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江北区华小校友会主席刘玉明昨晚发表文告指出,上诉庭是于本月18日,撤销叶新田的上诉申请,并谕令叶氏支付1万令吉堂费。
文告指出,叶新田于去年入禀法庭,起诉增江北区华小家协主席张顺发、副主席林丽君、校友会主席刘玉明及副主席吴永盛诽谤,索取赔偿。
他表示,高庭于去年12月中以证据不足为由,裁决叶新田败诉,他必须支付2万5000令吉堂费。叶氏于今年1月提出上诉。
刘玉明指出,随著上诉庭做出裁决后,这是叶氏最后的上诉;连同在高庭及上诉庭两次败诉,叶氏共需支付3万5000令吉的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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