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宣读判词时表示,控方毫无疑点地证明了尤尼斯华岚没有在举办集会的10天前通知警方,抵触第9(1)条文,在第9(5)条文下被定罪。
尽管辩方提出控方没有传召柔州公正党主席兼新山黑色集会主办人拿督蔡锐明出庭供证,但法官认为这无碍控方的起诉,因为蔡锐明不是此案的重要证人。
哈山卡林以和平集会法令为新法令,目的是要开拓民主空间、被告需要照顾父母、调查和审讯时给予合作、年轻和初犯等理由,要求法官从轻发落。
不过,法官较后宣判被告罪名成立,罚款6000令吉。如果无法缴交罚款需坐牢3个月。上述条文最高判罚为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法官宣判后,哈山卡林及潘伟斯到被告栏聆听被告意愿。随后两人在庭外接受媒体询问时表示,当事人决定不当天缴交罚款,坐牢一天表示对判决的不满。
哈山卡林指出,他们认为此案仍有重新审核的空间,会向新山高庭上诉。
向高庭上诉
“当事人今天不缴交罚款,主要是要传达一个信息──国会如今以和平集会法令取代警察法令是为了要开拓民主,而非纠结于是否10天前提出申请的技术问题。”
潘伟斯表示,这是全国各地黑色大集会审讯中,首起被判表罪成立的案件,由于惟有高庭判决才能作为日后其他案件的参考案例,因此向高庭上诉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也担心,如果分享面子书讯息就会成为活动举办人,一旦被定罪将成为一个法律观点,这也需要由高庭进一步探究。”
他说,公正党全国副总秘书钟少云将于明早为被告向法庭缴交罚款。
今日出庭为尤尼斯华岚打气的公正党领袖有该党全国副总秘书钟少云、新山区部主席陈宝来、振林山支部执委柏拉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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