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判词中称,行动党决定服从社团注册局要求重选的指示,并且根据党章召开特别大会,法庭没有司法权去干预该党的决定。
她同意辩方律师卡巴星提出的论点,即根据社团注册局法令第18C条文,法庭不能干预政党所做出的决定,即任何党的决定,都不能在法庭受到挑战。
高庭撤销禁令
对于起诉人大卫达斯指行动党通过特大举行重选,可能面对被社团注册局撤销该党的注册的争论,罗斯奈妮则认为,法庭无法揣测社团注册局会做出的任何决定。
行动党中委会于去年12月15日举行改选,在19天后的今年1月3日宣布计票过程出现技术失误,让原本落败的中委候选人再里尔中选。大卫达斯及支会秘书马禾达较后向社团注册局投报,指有人操控行动党中委会改选成绩。
社团注册局较后谕令行动党重新举行中委会选举,而该党领袖则以不影响党的合法性为由,择定本月29日举行中委会重选。
起诉人大卫达斯是于9月10日以行动党违反党章为由,入禀高庭申请禁令,要求高庭阻止该党即将在本月29日举行的中委会重选;他在诉讼中把林冠英和行动党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大卫达斯也要求法庭谕令答辩人举行全国代表大会进行中委会选举,且根据党章在选举展开的10个星期前发出通知书。
林冠英之后入禀申请,要求撤销大卫达斯的禁令申请,高庭早前已聆听诉辩双方的陈词,并择定今天作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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