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认为,在应对儿童遭性侵或性暴力的案件上,包括儿童色情裸照、性骚扰等问题,大马应借鉴澳洲的法律,即若任何澳洲籍公民在国外犯下恋童罪行,即使受害人非澳洲籍儿童,也将在回国后面对法律制裁。
她也欢迎针对轮奸行为的修正条文的大胆建议,那就是即使强奸者只有一人,但同在现场的同伙人也将集体受控。
“这相信将对那些袖手旁观者施压,希望他们在愧疚感的驱使下,向当局举报有关罪行,或为了自保而在在现场制止性侵的发生,让受害者逃过一劫。”
王赛芝今日在文告说,社会一般上认为男女结婚后,任何发生在配偶之间的事情,不论生理、心理和精神上的暴力,都属于家事,外人不宜插手。
“这种错误的观念应改正,正所谓姑息足以养奸,我呼吁所有家庭暴力或性暴力受害者,不论妻子或丈夫必须及时向当局举报,以便遏止事情恶化。”
她说,在东方社会如我国,强奸或性暴力的受害者皆多为女性,但随著社会进展,无可否认男性也有面对同样的威胁,因此建议中的修正案应将受害者和施暴者涵括女性与男性。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