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东马的土著基督教徒早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前就已开始使用“阿拉”字眼为上苍的称呼;如今内政部却要禁止他们使用这个称呼,无疑是突然宣称土著基督徒都是“不法之徒”。
“内政部对吉隆坡高庭‘阿拉’判决所提出的上诉,己被解读成罔顾国家种族和宗教和谐的举措,而这也违反了维系社会和谐与首相中庸治国之道的精神。”
他提出,禁止《先驱报》使用“阿拉”字眼来称呼上苍的真正目的,是否是要垄断这个早在伊斯兰教出现之前就已存在的字眼,剥夺我国土著基督教徒和锡克族的宗教自由权利和伤害他们的感受?
他今日发文告表示,既然阿拉伯国家和印尼穆斯林都不曾对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称呼上苍感到介怀,那么我国又何必有太多莫名的担忧?
“我不能理解这项禁令的逻辑。在过去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时,我国是否因此曾面对社会安宁、公众秩序和宗教和谐的问题?还是因为一些激进人士毫无由来的威胁感,才实施这项禁令?”
他说,尽管上诉庭的这项判决只是针对《先驱报》,但却不能保证一些激进分子会利用这项判决,试图把这项禁令扩大到其他层面。
因此,他认为,国阵是个标榜以包容及中庸为基础的执政集团,必须在此议题上有个明确的政治立场,而内阁也需要坚持遵守之前在马来文版圣经所通过的《10点解决方案》的集体承诺。
此外,马华中央宣传局副主任卢诚国说,他认同教会组织针对上诉庭裁决天主教周报《先驱报》禁用“阿拉”字眼一案上诉。
他在文告中说,他可以了解基督教社会对上诉庭的裁决感到遗憾的心情,因为此裁决忽略了使用马来文交流的基督徒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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