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注册局日前致函马华,劝告取消特大谴责马华署理总会长廖中莱提案,廖中莱在今日召开记者会上,表达对社团注册局此举感到担忧。
他也对总会长蔡细历提到外力干预时,廖中莱提醒说,蔡细历在2009年的双十特大后,也是应用社团注册局的信件来恢复署理总会长的职位。
“当时社团注册官的介入,也让蔡细历在双十特大代表否决他担任署理总会长后,获得续任该职。”
他与蔡细历在2009年11月2日用注册官信件获得保留署理总会长位置,但对社团注册局近日发给马华劝告撤消谴责他提案的信函,却以不同看法和解释。
他也提醒蔡细历不要因事而异、因人而异、因时而异。
廖中莱在会上也以法律诉讼,来比喻马华特大,将自己比喻为“被告”、而蔡细历及20名中委则为“原告”。
“我要厘清我本身在特大上是被诬告的一方,而且总会长用非常短的时间召开特大,不给我在特大自辩,也不给我中央代表的名单的情况下,我必须要到各州巡回、会见代表。”
“至于‘原告’所提出的提案,今天注册官的信函,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或违反党章的事件,‘原告’必须要去负责,必须要去厘清,因为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
他也表示,20名中委联署要求召开特大时,理应侦讯法律顾问的意见,以确保召集的特大符合法律及章程。
他说,20名中委所提呈的谴责提案里没有具体罪状,只是一般的理由。“包括他说我作为竞选主席3年半,我只做了1年8个月。可以看得出,任何在法律程序上,没有具体罪名是不能够执行。”
对于20名中委指不希望被认为是政治迫害,所以选择以提案方式谴责廖中莱,他反击这是因为中委知道,如果通过纪委会是不会成功对付他。
“他们非常了解,他们有议程要通过代表大会,来羞辱我。他们知道通过纪律委员会,是没有基础的。整个‘案件’需要有具体的证据,他们没有具体‘罪名’,是不能(向纪委会)告我的。”
他也宣称马华大选后的内部分析报告内,没有任何一项指责署理总会长造成大选失败的指控。
“总会长很清楚,这份报告里头提出的多项导致败选的因素,如马华调兵遣将、将3个国会议席送给人等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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