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估计,全国761家保安公司所聘请的15万名保安人员当中,约3万人是非法保安员,占总数的20%,让人民的生命和财务曝露在危险中。
沙欣米尔扎今日接受《东方日报》电访,针对近期因保安人员抢劫所掀起的争议课题时,这么表示。
他说,保安公司聘请保安人员时,首先必须确保对方是大马公民,或符合资格的尼泊尔国籍人士;保安公司必须将后者的个人资料上载至内政部官网,在通过大马皇家警察的“安全审查”(Tapisan Keselamatan)和4天3夜的培训后,才可成为初级保安人员。
他说:“武吉安曼警察总部会确保申请者没有犯罪前科,才批准有关申请;培训费用是250令吉,大多由保安公司自行承担,在做满半年以后,有关的保安人员才可以附上6个月的雇员公积金局证明,申请保安执照。”
询及为何众多外籍劳工得以逃过内政部法眼,顺利通过“安全过滤”的审查时,沙欣反而建议记者自行谘询内政部,似乎对该部的线上把关颇有微言。
保安月薪至少2千
他重申,根据《1971年私人机构法令》,保安公司只能聘请大马公民或特定的尼泊尔籍人士担任保安人员,而在最低薪金制度下,每天工作12小时的保安人员可获得介于2000至2200令吉的月薪。
由于待遇相对优厚,他否定了本地人因为保安员薪金待遇不佳,而拒绝当保安,使得业者被迫铤而走险的说法。
他认为,这些无良保安公司纯粹是为了迎合客户的“低成本”和抢生意,毅然聘请月薪1000至1200令吉的外劳充当保安人员。
他指出,虽然一些保安公司获准展延落实最低薪金制至今年12月31日,但还是有些“害群之马”为了自身利益,不惜打击同行,以低廉但不合法的保安服务吸引客户。
“非法作业的保安公司生意兴隆,奉公守法的保安公司则惨淡经营,这是非常不公平的,因此我们对内政部最近采取的严厉措施表示欢迎,包括取缔那些没有雇用合法保安人员的保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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