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自贸区弊案自2007年爆发后,受到极大关注,而林良实则是总检察署提控上庭的第一位部长级人物,第二位被控的部长就是接替林良实位子的前交通部长丹斯里陈广才。
根据4层面判无罪
林良实是被控于2002年9月25日至2002年11月6日,在首相署4楼刻意隐瞒7.5%的年利率为额外利率,欺骗政府以10亿8845万6000令吉,即每平方尺25令吉的价格,购买英达岛占地830英亩(4353万8200平方尺)地段,作为巴生港口自贸区的大型工程,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18条文。
与此同时,他同时也面对2项交替控状。
经过3年的冗长审讯,高庭在10月25日宣判林良实的欺骗罪名不成立。法官是依据4个层面,即土地的定价、被告在交通部准备内阁文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地价及年利率是否涉及隐瞒、欺骗、误导或利诱,以及被告本身的行为,判林良实无罪。
高庭法官拿督阿玛迪在判词中认为,作为本案关键证人的前首相敦马哈迪的供证也证明,财政部全程参与巴生自贸区的购地计划,这印证林良实的供证,即被告并未涉及土地估价,而只是希望尽快获得土地。
法官也认为,林良实虽是交通部长,但部门所提呈的内阁文件都是由官员所准备,因此,若真的要追究责任,应该由所有涉及官员来负责。
林良前也是前马华总会长,其政治生涯可谓平步青云,他从1986年1月7日开始担任交通部长,直至2003年5月23日才退位,也是在位最久的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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