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委员会副首席专员(执法组)拿督莫哈末苏克里表示,委员会绝对不会有接获投诉而不展开调查的情况,因为根据守则,反贪委员会在接到任何投诉时,都必须记录在案,即使是和贪污无关。
他说,反贪委员会平均一年会接到1万至1万2000宗投诉,其中拥有根据的仅占50%,即大约5000至6000宗,但民众向反贪委员会的投报,却是林林总总,不胜枚举。
“这些投诉包括孩子和人私奔、遭人破屋行窃,甚至在公司升职时反遭资历较浅之同事超越也向反贪委员会投诉。有些人向反贪委员会投诉,只某某部门所有人涉嫌贪污,但具体资料如涉贪人士名字、当时情况却说不出一个所以然。”
有鉴于此,反贪委员会必须针对这些报告做严格的审核,结果最终获得正式开档案展开调查的,只有大约1000多宗。
他今日与砂州官联机构代表的一项午餐对话会上,如此表示此外,苏克里透露,今年首6个月,反贪会所调查的案件的定罪率高达88%。
他说,在2009年,反贪会正式展开调查的案件中,定罪率只有50%,随著该委员会的不断努力,如今已取得明显的进步,从2010年至2012年来,这3年定罪率分别是71%、75%、85%。
定罪率达88%
他指出,在2013年首6个月,该委员会所调查的案件的定罪率,已高达88%。
与此同时,针对一些人喜欢拿他国家的反贪污机构的成就,与大马反贪委员会比较。苏克里反问“罗里怎能和跑车相比?”
他举例,印尼反贪局只对涉嫌30万令吉以上的案件展开调查,他们每年处理大约40到48宗案件,所以定罪率高达100%。与此同时,他们有权拘留调查对象长达90天,禁止他们与外界联系。
“但在大马,反贪会只能扣留调查对象5天,之后就不能再次扣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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