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瓦哈也裁定,话望生市议会必须负责1万令吉堂费。
另2名承审的上诉庭法官为拿督黄德华和拿督东姑麦蒙,此个裁决是由副主簿官再尼念出。
哥打峇鲁高庭于2009年7月15日裁决,话望生市议会在没有给予30天的通知下铲平该基督教堂,并裁定市议会直接在该处建立多用途建筑物,属非法入侵的行为。
上诉庭今日裁决后,代表话望生市议会的律师苏巴玛尼晏向记者表示,他们将针对普通赔偿事宜带回哥打峇鲁高庭裁定。
以村长博迪布苏为首的4名话望生甘榜嘉斯原住民,是于2007年7月29日入禀法庭,起诉3名答辩人,分别是话望生市议会主席、话望生土地局行政助理和吉兰丹州政府。
过后只有第一答辩人就高庭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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