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拿督叶娟呈表示,攻读国立大学学士课程的学费,依然由政府承担85%至90%,以减轻学生的负担。
“根据目前的情况,国立大学的学费是根据社会平等因素,以确保社会各阶层人士能接受到教育,而不是根据‘成本回收’的观念。”
“制定学费须考量到各种因素,包括间接和直接的成本、全职学生的评估、教师和学生的比例、课程及研究模式、竞争力以及其他的因素。”
叶娟呈今日在国会上议院回答赛胡先阿里上议员的问题时,如是表示。
赛胡先阿里是询问有关政府是否有计划要降低高等教育的学费,以帮助学生减少日益剧增的生活费。
至于私立大专院校,叶娟呈表示,根据1996年大马私立教育法令,私立大专学府的负责人不能制定超过教育部所规定的学费。
“教育部都在管制私立大专学府,以便能够提供有素质的教育,并征收合理的学费。我国所有私立大专学府是根据大马私立法令运作,包括私立大专学府的收费率。”
对于赛胡先建议我国实行免费教育的建议,叶娟呈说,如果我国坚持实行免费教育,这将造成“反效果”,或须提高所得税,以承担较高的教育费。
她补充,芬兰就是最好的例子,芬兰政府给予人民免费教育,但是却强迫其人民缴付更高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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