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首席执行员西拉今日发表文告指出,随著大马文具书业联合总会在去年12月27日宣布于今年首季调涨文具价格,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也发出通令指示该委员会探讨,当中是否存在联合垄断。
“原则上,他们本身调涨价格并不违反竞争法,不过,倘若这项涨价是因为任何公会或销售商、供应商或生产商共谋操纵价格,可被视为违反2010年竞争法令第4条文。”
她指出,尽管委员会已于过去数个月向各公会发出严厉信息,停止共谋及操纵价格,但这些公会的这类行为泛滥,迫使委员会必须采取行动。
罪成罚营业额10%
她强调,若业者因成本问题而调涨价格,理应个别调整,公会或组织共谋操纵价格调涨,严重抵触法律,一旦罪成可被罚最高营业额的10%。
“尽管委员会不扮演监管涨价的角色,不过,若抵触竞争法令,则属于委员会的职权。”
她也说,民众若掌握有关公会及业者操纵价格或联合垄断,可致电+603-22732277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向委员会作出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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