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今日联合发表文告提醒雪州宗教局,上述法令是为了禁止穆斯林被非伊斯兰宗教所影响而拟定,不应该成为禁止任何人使用惯用语言,信仰自身宗教之用。
“该法令第9条文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与我国联邦宪法第11(1)与(3)项条文,保证所有国民拥有信仰与实践自身宗教的权力不符;因此必须做出修改,以确保激进分子不会用以对付任何人。”
他们对雪州宗教局突击检查马来西亚圣经公会,并扣押320本马来文圣经的行动表示震惊,并希望下届州议会得到所有州议员支持,更改抵触联邦宪法的州法令,确保人民在法令下享有同等保护。
非法闯入私人地
莲花苑州议员张菲倩也发表文告指出,雪州宗教局已侵犯了我国公民拥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公民权,而在没有紧急情况下,强行闯入马来西亚圣经公会的举动,等同于非法闯入私人地。
“我要求雪州宗教局在7天内,归还超过300本的圣经给马来西亚圣经公会,因为该公会拥有入口证,况且继续扣留超过300本的圣经无助案情调查;雪州宗教局更应该向全民道歉,并保证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八打灵再也南区国会议员许来贤则在文告中指出,雪州宗教局的行动已违反了中央政府在2011年提出的10点方案,并要求雪州宗教局以圆桌会议的方式解决矛盾,而不是放大宗教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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