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高达64%受访者认为,如果不贿赂,他们在大马的生意根本不可能继续经营下去。
80%受访者认为,过去3年大马的贪污及贿赂已越来越严重;99%认为,他们的公司有道德责任,阻止贪污的发生。
毕马威这项“2013年大马欺诈、贿赂及贪污问卷调查”,受访公司将近100家,占大马股交易所上市公司总数的10%。受访者中,6%是公司的首席执行员、其馀包括首席财务员(22%)、首席营运员(15%)、财务主管(14%)、总经理(13%)、内部稽查主任(14%)、保安主任(6%)及其他人士(10%)。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布卡欣今早为这份“2013年大马欺诈、贿赂及贪污问卷调查”报告主持推介礼和接收包报告。其他在场者包括毕马威执行合伙人佐汉依德利斯、管理及风险董事经理拿督李南生及执行董事陈金泉。
缺良好反贪政策
报告指出,90%受访者认为,贪污是在大马经商需面对的主要问题;65%表明,贪污是他们经商时最担心的问题;46%表示曾接获贪污投诉、另有16%承认,他们的公司曾发生贪污或贿赂案件。
与此同时,61%认为,他们的公司缺乏良好的反贪政策及监督程序,阻止贿赂与贪污事件的发生;少过一半(48%)认为,公司的反贪政策不足以阻止贪污发生。
77%受访者表示,接获贪污或贿赂投报后公司会展开内部调查,其馀8%会委派外部调查员展开调查;却有15%表示,公司不会展开任何行动。
这项调查的受访公司,主要来自制造业(16%)、贸易∕服务业(15%)、消费产品(15%)、建筑业(13%)、房地产业(10%)、科技业(9%)、种植业(9%)、基本建设(9%)、酒店业(6%)、金融业(6%)、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5%)、矿业(1%)等。
通过“抽佣”换取生意
“2013年大马欺诈、贿赂及贪污问卷调查”显示,81%的上市公司高层主管认为,贪污是政府机构的行政惯例,私人企业必须通过贿赂,才能获得政府批发的准证。
82%受访者认为,私人企业的贪污事件,主要原因是为了通过抽佣方式,以换取贸易机会。
66%受访者表示,许多公司涉及贿赂行为,是因为其他竞争对手也这么做,如果不贿赂决策者,原本到手的经营合约将拱手让人。
此外,超过半数(53%)认为,通过贿赂可以说服决策者,购买那些原本不需要的产品或服务;46%认为,贪污的主要动机,是为获取未经授权的资源。
44%的公司主管则认为,如果通过公平的竞争,根本无法将他们的服务及产品推销出去。
大部分受访者认为,现款交易(94%)是贿赂最常用的方式,其他包括娱乐(86%)、礼物(81%)、政治捐献(67%)、旅行(65%)及协议(43%)。
虽然大部分受访者都对贪污忧心忡忡,当中却有76%认为,没有必要强制要求他们的贸易伙伴,去落实公司反贪政策或准则;另有33%受访者认为,贿赂会影响到商业决定。
有33%受访者承认,他们对于大马打击贪污法律,既《2009年反贪委员会法令》不熟悉,更有超过50%的受访者不知道,如果他们在美国及英国有贸易来往,会受到美国《1977年外国贪污法令》及英国《2010年贪污法令》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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