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裔男子柏南那登(现改名为莫哈末里端)在2009年单方面为3名年幼儿女改信伊斯兰教,其妻子英迪拉把事件带上法庭,怡保高庭去年7月25日判决母亲胜诉,父亲为儿女改教无效。
被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的霹州伊斯兰局、伊斯兰局的注册官、霹州政府,之前向怡保高庭申请的暂缓执行改教无效的判决,今日审讯获司法专员李瑞成批准,但驳回第四答辩人父亲莫哈末里端要更换法官的申请。
改教须父母陪同
李瑞成在庭上表示,这是因为辩方律师已将此案上诉到上诉庭,因此,同意暂缓执行改教无效的判决,以等待上诉局宣判后再作决定,如果上诉庭维持原判,母亲英迪拉就可以撤除改教所有事务。
他说,目前霹州内还有16宗父母为年幼子女改教的个案在处理当中,英迪拉个案的判决可作为以后案件的参考,不过,此案不会影响正处理中的个案。
他建议,有鉴于此案改教事件所掀起的风波,日后若有未成年儿女改信伊教,父母双方须陪同前往登记。“同时,若日后产生任何纷纠,当局律师应该主动写信予上诉庭,要求尽快处理涉及宗教的敏感课题。”
稍早前,第四答辩人莫哈末里端律师,哈甸慕沙在庭上表示,由于过往同一个事件中的抚养权案与改教案,两个案件都由李瑞成作审讯,而两案都宣判由女方胜诉,为避免偏颇而要求更换法官。不过,要求遭到原告律师的反对,指称只有“不寻常、具有危险、具有偏见”等3种极少数的特殊情况,才可撒换法官。
李瑞成也以本身已宣誓依据法律程序秉公办事,而拒绝这项要求。
在这宗案件,原告律师分别有古拉、西华、伊斯登、沙纳姆甘;莫哈末里端律师则是哈甸慕沙、莫哈末菲特里、诺阿苏娜、阿斯慕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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