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协进会总秘书赫尔曼指出,纳吉身为首相及国阵主席,于2011年所提出的“10点方案”,是为了确保全国说马来语的基督徒,能自由使用马来语圣经,以及在宗教祈祷仪式中使用“阿拉”字眼。
他今日接受《马来邮报在线》访问时表示:“州法律不应违反内阁决定。”
他补充,若“10点方案”的原有意向及承诺受到州法律质疑,对政府将带来不良的影响。
纳吉昨日表示,“10点方案”必须符合联邦法律及州法律,而在大马13个州属当中,除了槟城、沙巴、砂拉越、吉隆坡、布城及纳闽,其余10个州属都拥有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及其他相关阿拉伯字眼的条例。
在10个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等字眼的州属中,8个是国阵执政州属,雪兰莪及吉兰丹则是由民联掌政。
吁撤消先锋报上诉
另一方面,赫尔曼也向《大马内幕者》说,大马基督徒认为政府在“10点方案”的课题上前后矛盾。赫尔曼说,若政府真的有诚意,就应该撤消对天主教周刊《先锋报》的上诉。
联邦政府于2011年砂拉越州选举前,针对基督徒是否能使用“阿拉”字眼,与基督教达成“10点方案”协议。联邦政府允许东马的基督徒使用马来语圣经及在祈祷仪式中使用“阿拉”字眼。
雪州宗教局在今年1月2日,突击检查大马圣经公会并扣查约300本马来文及伊班文圣经。
根据1988年雪州非伊斯兰宗教(穆斯林传教管制)条规,雪州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等35个阿拉伯字眼。
基督徒占我国人口的约10%或260万人,其中,2/3为东马土著,他们所使用的是马来文或土著语言的圣经,包括在书籍及祈祷仪式中,将上帝称为“阿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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