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5岁的巴德鲁希山,也是马来西亚青年团结阵线主席,他与马来西亚青年团结阵线宣传主任恩迪诺(33岁)和大马大专生阵线主席莫哈末布卡里(23岁),一同被控。
恩迪诺和莫哈末布卡里被控于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1日凌晨,在吉隆坡独立广场举办反涨价大集会,但他们皆不认罪。
他们是因为没有根据法令在举办集会前10天通知警方,而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并可在第9(5)条文下被判,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罚款是1万令吉。
主控官苏海米副检察司建议3被名告各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艾力保森要求法庭批准他们以个人签保方式保外,因为这个只是传票案件,并认为控方提出的保释金太高,对被告造成负担。
承审法官阿兹曼过后批准这3人以5000令吉个人签保,并将此案定于2月2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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