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志愿巡逻队没有依据正当的程序设立,是一个非法组织。
他说,志愿巡逻队没有获得社团注册局的批准,同时也没有经过州议会的核准,该巡逻队是在违反联法宪法的情况下运作。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民主行动党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的问题时指出,槟州志愿巡逻队是在2009年由槟州行政议会成立,但并没有正式提呈槟州议会寻求通过。
“换言之,槟州志愿巡逻队的成立已经抵触联邦宪法。”
阿末扎希指出,到9月30日为止,在槟城的志愿警卫队人数总共达22万9766人,并共有2298支队伍。
他说,志愿警卫队是在内政部辖下,并根据2012年大马自愿团体法令下成立,作为一个联邦政府辖下的其中一个部门,该警卫队并不是一个非政府组织,不需要在社团注册局下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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