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皆认为,事件都过了2个月,没必要再延长口头保释,警方已完成所有的调查,但至今仍无法做出决定,警方还要拖延什么?
黄伟益及黄泉安今日联合召开记者会表示,怀疑警方此次的逮捕行动很大可能属非法逮捕,以致总检察署也不知该如何针对此案展开提控。
“到底槟志愿巡逻队合不合法,至今为止,社团注册官仍未做出任何的宣布,因为根据1996年社团注册法令第5条文,内政部长必须先通过宪报,公布任何被列为非法的组织。”
准备挑战合法性
黄伟益说,州政府已准备上庭挑战警方逮捕行动的合法性,若整个逮捕程序出现不合法,那就应该无条件释放所有人,勿再让这些巡逻队成员面对不必要的精神折磨。
另外,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日前在国会回复黄伟益的口头提问时,指志愿警卫队(RELA)是内政部管辖的其中一个局,因此不属于非政府组织;志愿巡逻队(SRS)属于睦邻计划中心的臂膀,睦邻计划是隶属国民团结局的一个机构;至于社区警务只是区域性的计划,由警队来协调和主导,所以这3个团体都不需向社团注册局注册。
对此,黄伟益表示,槟州志愿巡逻队也是由州政府成立的一个单位,同样属志愿巡逻计划,也具备社区警务的性质,同样不必向社团注册局注册,那为何偏偏被针对?
他坦言,虽然成员中有害群之马,涉及殴斗、打架甚至拦截交通工具检查民众身份,但只要有人报案,警方都可对他们采取行动,州政府不会阻止,并将给警方全面配合。
“我认为,这些都不足以导致全体槟州志愿巡逻队成员背黑锅,面对很负面的指责,导致形象受损,甚至面对警方对他们展开大规模逮捕行动。”
另外,针对内长指槟州政府颁发勋章给槟州志愿巡逻队成员,显示有意图成立本身的保安部队,他认为,这是无中生有的指责。
“内长也指,槟州志愿巡逻队的成立并没有经过州立法议会的立法,同样的,如果他觉得这有必要,我们可以通过州议会立法,这只是法律上的技术问题,不应该导致面对大规模打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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