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拉曼达兰今午到州政府大厦拜访雪州大臣阿兹敏阿里,他在交流会上促请雪州政府,尽快在州立法议会上接纳有关法令。
他指出,雪州是个发展州属,拥有许多分层管理的建筑物,当中就有50%的子民居住在分层建筑物。
“不过,这些屋主往往面对良好服务和投诉管道的问题,尤其在分层地契方面,因此政府认为有必要重整,希望通过成立分层管理仲裁庭,改善问题。”
他说,但是分层管理仲裁庭的主席、副主席和理事等人选,必须由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委任,法令已有阐明。
同时,他指出,全国每个州属都必须知会各自的州议会,以便通过这项法案,改善多层建筑的管理措施,惠及广大高楼屋主。
明年6月一致落实
他说,雪州大臣建议给予一些空间,让雪州代表参与仲裁庭,只要符合条件,该部将会考虑。
“这项法令将在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但雪州政府要在明年3月的州议会上才提呈有关法案,这项决定不会构成问题,因为当中有些条文,州政府需要时间厘清。”
他希望最迟明年6月,全马所有州属都能接纳《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757法令),并且落实成立分层管理仲裁庭。
他说,届时,该部也将一并统一属于天然资源及环境部的《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318法令)。
阿兹敏指出,《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757法令)在2013年2月通过宪报颁布,并会在2015年1月1日起生效,需要州政府与中央政府合作才能落实。
他指出,他与部长在交流会上讨论改善上述法令的方案,州政府同时也提出数项建议。
“感谢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接受州政府的建议,而这些建议也将为双方带来好处。”
出席者尚包括雪州高级行政议员依斯甘达、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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