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兹里哈山表示,截肢刑罚也不会在医院进行,而是改在州政府特别成立,备有齐全设备的地点进行。
他说:“以上建议都是伊斯兰刑事法研究人员、学者与专业人士在此前进行,为期两天的‘如何实行伊斯兰刑事法’讨论会中所得出的建议。”
法兹里哈山在出席“如何实行伊刑法”研讨会后,如是指出。
他补充,参与讨论会的医学专家认为,医生不应该参与截肢法的处罚行动,因为医生必须保持自己的专业操守,因此建议截肢刑罚改由苏丹亲自委任的受训专业人士负责,工作任务是执行截肢处罚,不能牵涉其他事务。“由于医院是治疗与拯救生命的场所,专家们建议须另择地点。”
他重申,技术委员会整理专家的建议后,再草拟成计划书交给州行政议会,成为州政府实行伊刑法的重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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